域名属于知识产权吗
根据规定,域名受知识产权法调整,因而属于知识产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域名严格来说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民法院将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小编为您提供的有关解答。如果您有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欢迎您随时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