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形下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权利人必须委托代理人
境外的权利人必须在境内委托代理人。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也叫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1994年9月,我国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目前,我国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七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内容有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附送证明文件。
对于你提出的“在什么情形下,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权利人必须委托代理人”问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作用就是为了边境的流入流出物品达到法律允许的标准,没有这个制度的时候,边境的走私或者是违法物品很严重。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