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如何处理
1、企业在我国境内所得有多处发生地的,可以由纳入人选择其中一处申所企业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所得发生地,是指依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原则确定的所得发生地。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两种办法: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或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包括了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在我国境内所得有多处发生地的,可以由纳入人选择其中一处申所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