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犯罪责任主体认定
团伙犯罪就是共同犯罪,要对参与者进行主、从犯的区分。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未成年主犯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主犯和从犯的区分是根据共同犯罪中每个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所起的作用为依据的,同时我国刑法奉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对于主犯的处罚是要重于从犯的。如果您还有困惑,欢迎您登陆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主页,与我们的律师联系,或直接在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搜索相关法律咨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