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进行消费的时候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所要赔偿。
赔偿的金额一般为,消费者消费金额的三倍,对于赔偿金在五百元以下的,商家要赔偿五百元。在我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三倍赔偿是赔偿的最低限额。我们要明确的是,法律规定的赔偿仅仅是最低的惩罚性赔偿,不是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最高限额。而如果商家和消费者在私下达成了更高额度的赔偿条件,也不会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
我国关于欺诈消费者的定义:
第一,商家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将次品作为好的商品出售给消费者,或者在好的商品中掺假的或者残次品,更有甚者将假的商品当做真的商品出售。
第二,在出售商品的时候存在缺斤少两的行为;
第三,向消费者谎称清仓、甩卖,对商品的定价名以上是最低的价格或者是清仓价格,但实际上商品要么没有进行降价处理要么和之间的正常价格没有区别,这种行为属于虚假标价,也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对出售的商品商家没有如实的向消费者说明商品说明,或者样品和商家所出售的商品明显存在差异的也属于欺诈消费者;
第五,商家为了扩大自己的销量,雇佣他人假装成消费者,对消费者进行诱导消费也属于欺骗消费者;
第六,再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的时候故意夸大商品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
当消费者在收到商家的欺诈之后首先要做的是掌握确切的证据,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不要损害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