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萍26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截至3月末,吉林省房地产库存总量为1502.9万平方米,比去年底减少67.4万平方米。今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166.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7.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84.4个百分点。
吉林省这份《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包括6大方面,共20条详细措施。包括支持新市民进城落户购房、加大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给予购房人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等。
在取消相关限制性措施方面,《意见》中规定: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金融机构限贷政策,购房人无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户籍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此次吉林全面取消住房的限购限贷力度在全国来看也是比较大的,这主要是考虑吉林实际情况,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刘-萍说。
吉林省还根据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城一策”。其中长春、吉林、松原等库存规模大、需求较为旺盛的城市被列为一类。通化、四平、辽源等库存规模大、需求不旺盛的城市被列为二类。
吉林省为各地去库存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到年底,一类城市商品住房库存量比2015年底减少25%,二类城市减少30%
吉林省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郭*德说,此次吉林省出台的政策,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解决当前去库存等突出问题,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