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挪用公款犯法吗
如果不是国企,不存在挪用公款,应当是挪用资金。如果数额较大,构成挪用资金罪那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对于合伙企业来说一般都不是国企单位,也就不属于挪用公款。在法律上属于挪用资金,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数额上满足量刑标准之后就会依法进行量刑的处罚,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