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婚姻是否是有效的
1、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这说明法律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取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撤销婚姻是双方是否都会申请
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申请人,只能是婚姻当事人中的受胁迫方本人。受胁迫方在结婚时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双方缔结结婚关系违背她(他)的意志。而另一方当事人在结婚时并没有受到胁迫,其关于与对方缔结结婚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因此,另一方当事人对双方的婚姻关系没有撤销权。
受胁迫当事人的近亲属,也没有权利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这是由于可撤销婚姻违反的是结婚自愿原则,结婚行为是否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婚姻当事人本人明确知道,其近亲属不能替代受胁迫当事人作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