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把房产遗赠给了别人。亲生子女知情后,意欲分割房产。昨日,记者从江汉区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该遗嘱有效,其亲生子女无权分割该房产。
原来,1991年,王*莉(化名)的母亲与李*旺(化名)结婚。婚前,李*旺有二子一女;婚后,二人没有再生育。1993年,李*旺在江汉区与人合建房屋一套。2003年,王*莉的母亲去世。“我母亲去世后,一直由我照顾他。”王*莉说,母亲去世后,她一直住在李*旺家,并照顾他。
2004年,李*旺立下遗嘱称,他死后,房屋归王*莉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并由相关单位出具了见证书。
去年,李*旺去世,王*莉此后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不久,李*旺的亲生子女提出要继承该房产。其子女们称,自从2003年王*莉的母亲去世后,李*旺常常神志不清外出行走,在此情况下,李*旺所立遗嘱不能真实反映其意愿,且遗嘱内容表达意思不清楚,应认定为无效。
可以写遗嘱将房产遗赠给他人吗?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旺以自书方式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赠给王*莉,其行为是他真实意思表示,且经过见证,应认定有效。而王*莉与李*旺未形成扶养关系,不属李*旺的法定继承人,故李*旺这一行为应视为遗赠;王*莉对李*旺所立遗嘱进行了见证,且一直居住在该房屋,继承开始后也未从房屋中搬出,应视为其接受遗赠。
据此,江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此房屋归王*莉所有,李*旺子女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