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说续租没签合同怎么认定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有书面、口头的还有其他形式,这种口头的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租赁合同超过六个月,应该签订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签订,仅答应了双方形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的,所以他应当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的损失。现在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也挺多了,合同书、传真、信件以及现在用的电子邮件,都可以。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除了合同法52条、53条有规定的有关合同无效的情形外,原则上合同法的其他规则规定的情形都不能作为无效的依据,特别是分则规定。分则是合同内容的补充规定,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是承认合同义务来源的多样化,不仅仅限于当事人的约定,还包括法律规定以及诚信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合同分则是合同内容的补充,是合同义务的一种来源。如果当事人约定与分则内容不同,应当约定优先。因此违反合同法分则,应当认定为是对合同内容规定的违反,是违约,但不构成无效。
但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尽量少点在口头说一些东西,尽量用合同展现出来,因为避免一些纠纷。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