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的规定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与他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我们就称之为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是受要约人.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受要约人其实就是属于接受对方的要约邀请的人,在自己接受之后,那么这个也就完成了一个要约合同了,到时候会需要双方共同来进行完成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