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不公平是否能够上诉
1、协议书不公平是否能够上诉详细解答如下:
(1)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而协议书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是不能上诉的;
(2)对方有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被胁迫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胁迫写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被撤销后则自始无效;
2、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需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综上所说:协议书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是不能上诉的。若是对方有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