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调解的意思
1、劳动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帮助双方和解解决劳动争议。
2、调解组织包括: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仲裁同意调解如何裁决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2.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3.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4.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5.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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