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3)作出鉴定的依据;
(4)鉴定结论。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诊治医院核准的住院病例或者手术记录复印件一份(仅住院病人提供);
(四)各项检查报告原件;
(五)疾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内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 www.wsmba.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