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流程主要是什么
1、首先是由当事人携带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提交申请。
2、其次,再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以后就会开庭进行审理。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劳动仲裁能主张哪些补偿
1、劳动者主张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伤事故赔偿、拖欠工资赔偿等的补偿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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