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四要素
1、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四要素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主观方面为过失。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
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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