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六个月怎么算天数
1、判刑六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的日子,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刑的犯罪分子有哪些情况将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判的;
2、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3、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以上情况的,将会被撤销缓刑,最轻的处罚是要执行原判刑罚。如果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和漏罪,会重新计算刑罚的期限,将要接受更重的处罚,并且将很难再适用缓刑。
犯罪确认刑事处罚后又被判处缓刑,如果遵守缓刑管理规定等,缓刑考验期满,将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属于相对较轻的判决。所以,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小,并且有悔罪表现的,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做从轻处罚辩护,争取缓刑等较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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