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缴费即可。
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的,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所在县区新农保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一、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是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必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三、村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乡镇事务所初审,确认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之后将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复核、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