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
1、公租房实施拆迁应对承租人予以补偿。租赁人可以要求房主返还押金,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或者自行寻找门面给予一次性停业补偿和门店装修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和同住人怎么分配补偿款
1、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1)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4)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2、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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