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公司股东一般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权利逃避债务的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如何进行出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公司成立后,根据出资额多少,享有相应的参与分红和重大决策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因为出资设立了公司,所以享有分红和决策权,一般倩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只有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时,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