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代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公司法人代表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只有在滥用法人地位,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谁担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通常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法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