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亏损如何划分
1、公司有亏损时,公司分立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分立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方式
1、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2、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3、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亏损后分立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