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下落不明谁负责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以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负责,请担保人按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欠款人死了债务该由谁偿还
欠款人死了债务该由继承人偿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