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的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销售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销售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生产销售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生产销售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越来越多的民众对内地厂家生产的食品药品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的信任度可言了,人们愿意花大价钱购买国外产品都不相信国内产品的这种状态是很严峻的。国家如果再不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力度,最后受损的一定是国家经济,甚至党政府的形象也会一败涂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