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商业秘密的几种行为
1、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责任种类: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二、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行为
不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有:
(1)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独立开发所获得的商业秘密。这是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均源于不合法的渠道。
(2)善意第三人的使用。比如,第三人不知道他所使用的信息是他人商业秘密的,就不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通过信息所有人自己泄密或者通过反向工程获得有关信息。我们知道,信息要成为商业秘密的条件之一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倘若因所有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信息的泄露,则该信息不复为商业秘密,即进入公有领域而可以为公众自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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