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可以口头警告吗
法律法规中的“警告”
我国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四种。作为统计行政处罚的一种,“警告”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的谴责和警示,属申诫罚。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一种精神上的惩诫,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并使其以后不再违法,否则就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警告可以口头作出,也可以书面作出;书面作出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做出的警告当属书面警告。
侮辱罪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侮辱他人并没有达成侮辱罪对情况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口头警告的,但是侮辱他人情节比较严重的时候,就可能会构成犯罪,这个时候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