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称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文规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危害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我国《刑法》中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这类人仅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危害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关于什么是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全部资料,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不是说完全就不用负刑事责任,只是不是情节严重的不用负责,小编也希望广大的家长朋友能够给孩子多一点关爱,让他们快乐的成长。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也提供在线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