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不能开公司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开公司的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不能力的人、公务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人不能开公司”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开公司的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不能力的人、公务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员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