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怎么办
1、人民法院作出不运时受理行政诉讼裁定的,当事人对裁定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八十五条
二、行政诉讼判决后,原告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个要求跟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基本是一致的,并且在获取新证据时,原告依靠自身能力无能为力的,下面几种情况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
(1)由国家机关保存得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对于这个证据的认定,其实也需要建立在能够提供证据的基础上,否则的话还是不能依法申请再审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因为原先的处理方法被撤销或者变更,已经根本改变原来的安排,所以原告据此发现有不对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于这个再审的理由,因为涉及这种关系,所以已经严重影响案件的判断,所以原告申请再审将会得到支持。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诉讼裁定的,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