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了租房合同怎么办
1、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如果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租赁合同有效,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承租人能否立遗嘱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如果在转租房屋的,需要经出租人的同意,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所以承租人是不能立遗嘱变更承租人。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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