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了警方事故责任的认定认为对方该进行赔偿,对方拒绝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前应当弄清楚以下问题:
1、 被告人的确定,当事人应当明确被告人,如果发生事故时肇事司机正好是该车辆行驶证的车主,那被告人就是肇事司机;如果车主不是肇事司机的,那么可以将两人一起作为被告人告上法庭。
2、 肇事者除了应当赔偿应赔偿的损失之外,对于当事人先垫付的损失也应当赔偿,如果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则当事人享有追偿权。
起诉流程
1、在明确以上两点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起诉了,起诉之前应当准备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这起事故的事实依据,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有着不同程度的意义,因此在一开始拿到责任认定书时就需要仔细看清内容,如果有异议的,要及时申请复议,如果有一方的车子因为这场事故发生了贬值或者损失惨重的情况,应该提交车辆损失证明,以及相关的修理费用凭证。一般情况下,在没有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其他证明之前,法院都会相信交通队所出具的资料。
2、然后当事人应该去法院立案,立案之后交诉讼费,等法院下达传票给双方,指定开庭的日期,在开庭之前有一个举证期,在这期间之内双方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原告方可以主张由被告方承担相应的损失以及诉讼费。
一般来说如果对方有交强险的话,可以用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两千元,但超过的部分将由对方承担相应的金额;如果原告想要告保险公司的话,应该明确对方的保险公司名称、负责人以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