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决生效证明吗
法律规定原来的原告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前,需要找原审法官开具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证明。只有拿到这个证明才能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次起诉离婚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判离,只是判离的几率会比第一次提高一些,关键还是看当事人能否拿出足够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二次起诉离婚时想要争取权益的人可以找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律师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