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a、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等;
b、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工商信息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c、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a、买卖合同书;
b、订货单;
c、证明违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d、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e、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a、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b、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c、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d、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