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国家全面提高出口产品退税率后,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又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2000年8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斗争。经过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组和各地国税、公安机关等部门一年多的努力,各地相继查处了一大批涉嫌骗税案件,抓获并惩处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查处工作中,个别地区还存在重点案件查处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涉嫌犯罪的重要案犯还未追捕到案,一些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等问题。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为司法部门审理涉嫌骗税案件,进一步巩固打骗成果,也为今后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目前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查处工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开了此次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广西、广东、北京、湖北、陕西、河北等六省市国税、公安、检察等部门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慧到会并讲话。
会议就部分重点地区目前在查处涉嫌骗税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后,审理涉嫌骗税案件的意见和下一步如何加快涉嫌骗税案件查处工作的进度,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