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企业是不同于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在承担对外债务的问题上,与公司的承担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究竟个人合伙债务如何承担呢?法律知识小编马上为您奉上相关内容。
(一)合伙债务产生的原因是合伙对第三人的合同行为或侵权行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每个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作为清偿债务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用于清偿。
(二)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的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对合伙人中某一个,也可以对合伙人之数人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之一人或数人在履行了全部或者超过其份额的合伙债务后,就代偿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
通常情况下,在对个人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进行清偿的时候,首先还是要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但与此同时全体合伙人需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你在清偿债务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向法律知识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