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的职能
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政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还包括,专利代理人接受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复审委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员会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相关事宜。、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条例》
第八条专利代理机构承办下列事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四)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五)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六)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实际上可以看到专利代理所做的事情与其他代理机构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帮助不懂相应法律法规的人办理专利相关的事务或者解决专利带来的纠纷矛盾,而如果专利代理机构无法解决,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的建议还是咨询律师,衡阳律师网 www.fenxiangshe.cn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