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 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 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二、刑事案件上诉状交上去多久立案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提交上诉状后,法院对二审案件不采取立案方式,而是采用受理方式。
2、二审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就应当受理案件,并且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内作出宣判。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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