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债务能否适用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连带债务的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的,就可以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受理支付令申请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二、导致终结程序及支付令失效情形
1.支付令申请受理后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或单独对担保人提起诉讼。
2.支付令发出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申请前,债权人撤回申请。
4.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提出的书面异议成立的,包括: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2)应当驳回申请情形的;
(3)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情形的;
(4)使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请求连带债务的责任人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如果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的,就可以申请支付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