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所得的房产可以再加名吗
1、赠与所得房产可以再加名。法律规定,赠与房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必须要按照房产赠与的特殊要求和流程办理正式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被法律确认和保护。不动产的设立,要经依法登记,才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
房产赠与后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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