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行政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决定书要载明: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2、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二、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