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监护人由精神病自己指定吗
不能,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可由社区或者基层组织指定。
监护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就是关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有关规定,如果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缺失,可由社区或者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指定,而不必一定由法院指定。如果协商不成,再由法院来裁决。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继续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可为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