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城镇的山下村、七星村、龙背村、国营农场、环城村、郭家岭村。
补偿标准: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3957元/亩;茶园:33957元/亩;精养鱼池:35574元/亩;林地:22638元/亩;未利用地:1617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城镇一类区片以外的其他所有村、肖岭乡、沙坪镇、石城镇、青山镇、白霓镇、路口镇。
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2340元/亩;茶园:3234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桂花泉镇、铜钟乡、港口乡、金塘镇、高视乡。
补偿标准:耕地:28270元/亩;菜地:31097元/亩;果园:29683元/亩;茶园:29683元/亩;精养鱼池:31097元/亩;林地:19789元/亩;未利用地:14135元/亩。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