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投资要注意两点
第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国企与民企的关系。国企和民企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从国家的发展需要、国际竞争的要求,还是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民企替代不了国企;而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民企具有重要作用。两者都有各自的不可替代性,是互补关系、兄弟关系和“竞合”关系。所渭“民进国退”、“国进民退”实质上都是市场主体在国家基于国际竞争和宏观调控需要的过程中相互竞争而形成的动态表象。民企与国企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及其它形式的合作时,应该在重组破产、产权交易、资产评估、采购招投标、商品买卖等等方面透明公开、规范交易、互相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舆论、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当前,中国企业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在全球竞争中,我国市场大,早已经成为外资跨国公司觊觎的“肥肉”。外资跨国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强大的先发优势,凭借科技、原料和市场的垄断,咄咄逼人地在全球展开并购“攻势”。为应对这一共同挑战,国企和民企不管是各自或合作发展,都应该“利”不容辞、义不容辞,共同把我们的“民族企业”做好。
第二、注意资源配置的质量而非数量。实力企业是衡量国力强弱的标尺之一。据统计,2013年财富世界500强(入围门坎231亿美元)我国共有95家企业上榜。从上榜企业来看,我国企业存在着实体经济乏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结构失衡和杠杆率过高等问题。上榜的7家民企(平-安、华-为、沙-钢、正-威、**创业、民生银行(9.080, 0.00, 0.00%)、**集团),高科技信息产业只有华-为1家。其余6家在传统产业和金融业,企业结构失衡、杠杆率过高、收入盈利能力稳定性不强、劳动密集特征强;而发达国家企业则以现代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为主。民营企业要转变粗放低端的增长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就应该把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优化产品结构、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化作为必要的“规定动作”,不能“倒果为因”——盲目地以进入世界500强作为追求目标(这是落实好“规定动作”的结果)。仅仅把产品出口到国外市场不是国际化,更重要的是市场布局、供应链、资本、管理团队等整个企业的资源配置国际化。应该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际化,配合我国国际战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要做好国际化的人才和技术储备、企业管理和风险管控体系。政府部门也要依据形势和变化出台或修订相关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及其国际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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