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处理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为自然人,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一般具有亲友、同事及朋友关系。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购买自用房屋、大病医疗等突发性大额支出,借贷款项目的仍为传统的互帮互助。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这样规定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民间借贷中是否约定利息,当事人可以充分协商之后确定,对此法律方面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而要是未约定利息的话,那么就视为无偿借贷,自然在还款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