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权利人失踪如何撤销抵押
主债权有效的,抵押权有效。所以权利人失踪,主债权仍然有效的,就不能撤销抵押。主债权消灭后,才能注销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房屋注销抵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债权有效的,抵押权就有效。所以权利人失踪后,如果主债权仍然有效的,不能注销抵押。要主债权消灭后,抵押人才能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