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户口本中的人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想要设立居住权,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并且要办理相关的登记,并不是户口本中的人就对房子有了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口本中的人并不是就直接有了居住权,在签订了书面合同,并进行了居住权设立登记后才享有该项权利。您可以在法律咨询网www.fenxiangshe.cn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