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小王的父亲去世多年,小王和妹妹与母亲相依为命,小王与女友相恋多年,但小王的母亲李女士坚决不同意两人在一起,2012年3月的一天,小王偷偷将户口本拿出,与女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李女士知道后,非常气愤,坚决不允许这门婚事,并声称到死都不会承认这个儿媳。多次争吵之后李女士觉得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大逆不道,最终在一次激烈争吵之后,于2012年4月年李女士写下一份声明,明确表示如果小王不离婚,就与他断绝母子关系,再不相往来。
2012年5月,李女士因强烈打击心脏病复发不幸身亡。小王夫妇知道后,非常伤心。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后,小王提出要和妹妹一起继承李女士居住的房屋与存款10万元。小王的妹妹以母亲与哥哥已断绝母子关系为由,拒绝小王继承遗产的要求。那么李女士所写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能剥夺小王的继承权吗?
分析
李女士所写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并不能剥夺小王的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有权和妹妹一起继承李女士的遗产。因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因此这种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小王仍有权继承李女士的遗产。
提醒
在此提醒老年人,书写遗嘱是分配自己的遗产的有效方式,如果希望自己的遗产在过世后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就要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以备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