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做IT生意的严小姐因不愿忍受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为了早日离婚她答应了前夫提出的苛刻条件,特别是被迫放弃了两个小孩的抚养权。离婚后严小姐到前夫家探视小孩时,前夫及其家人不仅不配合,反而百般刁难。严小姐提出抚养一个小孩的想法后,其前夫及其家人不仅不支付反而出言不逊,甚至拒绝了严小姐探视小孩的请求。无奈之下严小姐通过网络联系到熊*武律师,本律师向严小姐解答说:从你所介绍的情况来看,协议离婚时你前夫经营的某电子经营部虽然已转让他人,但你前夫口头答应离婚会到深圳选择店铺重新开业,你当时但考虑到只要你前夫店铺能重新开业,每月就会有上万元的收入,这样你前夫与其母亲带着两个小孩一家四口人的生活是完全有保障的。让你没有想到的是你前夫离婚后并没有把转让店铺所得重新选择店铺做生意,而是把转让店铺所得收入花得精光,在生活无着落时进入其姐姐的某电子店铺打工,对于你前夫这样一个既无专业技术,又无经营才能的普工,在电子经营部的月工资最多不过1500元,在深圳这样一个高消费的城市,一家四口靠仅有的1500元工资生活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这种经济窘迫的生活是极不利于你们5岁的女儿和不到两周岁的婴儿的正常成长的。另外,据了解你前夫妹妹今年8月要生小孩,你前夫母亲已答8月去其小女儿家带小孩,到时5岁的女孩和不到两岁的男婴将如何处理,只有天知道?你前夫性情暴躁,在外为了一点小事,动不动就找人打架,在家也经常为了家庭琐事打人、吼小孩,如果让两个小孩单独跟着你前夫生活,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