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怎么确定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规范,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是: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的共有面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多功能综合楼,须分别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房屋共有面积内容包括哪些
1、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3、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元,按以下计算公式:每套房的公摊面积=本幢楼的共有建筑面积÷本幢楼套内总面积×每套房套内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