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作为祖国的未来,作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他的行为需要老师和家长进行监管。一旦孩子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应该首先进行事件的责任人是谁,如何的发生,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学生校外打架应该是监护人的责任,一切的后果等,应该找监护人进行处理。
一、学生校外打架谁的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斗殴的含义
斗殴:相争为斗,相击为殴.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斗殴的认定,如有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件,则以上述法律文件为准。准确地讲: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实施暴力击打以达到制服对方的行为,其目的是否合法、正当等因素均不受中国大陆法律的保护。
孩子作为一个无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因为三观没有完全的建立,对危险的认识是没有的,因此经常会发生一些事故,比如说大家斗殴等,轻微的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严重的可能会致人死亡。学生校外打架主要要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